欢迎到访谷盈律所 我们为你助力维权!

Email

admin@youweb.com

WhatsApp

13439172518

邻居恶意强占公共通道建房,侵犯相邻权,法院强制判决“恢复原状”

2026-10-23 Visits:

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,因建房引发的邻里纠纷屡见不鲜。有的人为了多占一寸宅基地,在建房时故意将台阶、围墙向外延伸,导致原本宽敞的公共通道变得狭窄,甚至完全封死,严重影响邻居的通行与排水。面对这种“霸道”行为,忍气吞声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,拿起法律武器捍卫“相邻权”才是正解。

一、 何为相邻权?法律是如何保护的?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:“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。”第二百九十一条进一步明确:“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,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。”
这意味着,即便通道属于对方宅基地红线范围内,但如果该通道是历史形成的、且是相邻方通行的唯一必经之路,相邻方就享有法定的“通行权”。对方私自圈占、砌墙,构成对相邻权的实质性侵害。

70097630821e419b242a7019e8b8f17d.png



二、 维权路径与证据收集

  1. 行政举报:若对方存在未批先建、超面积建房的情况,可直接向乡镇政府(或城管部门)举报其违章建筑,要求行政拆除。

  2. 民事诉讼:以“排除妨碍、恢复原状”为诉求,向法院起诉。在诉讼中,最关键的是举证。

    • 找出老宅基地证、土地确权图纸,证明该通道的历史存在。

    • 拍摄现场被堵塞的照片、视频,并用测量工具记录通道剩余宽度。

    • 邀请村委会出具调解记录,证明双方曾因该通道发生过争议。

三、 判决之后的执行
法院一经查实,通常会判决侵权方限期拆除违建、恢复通道原貌。若对方拒不履行,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。对于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,法院可采取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措施,甚至由法院执行局雇佣专业施工队进行强制拆除,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。

谷盈律师实务建议:
处理邻里纠纷切忌“以暴制暴”。一旦发生肢体冲突,不仅有理变无理,甚至可能触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甚至故意伤害罪。建议在发现对方有违建苗头时,就通过村委介入调解;若调解无效,务必在起诉前委托测绘机构或律师进行现场证据保全(公证),锁定对方侵权事实,为后续胜诉打下坚实基础


法律咨询留言板


法律咨询请留言